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执法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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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行政执法案例


一、菏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发行VIP卡形式违规预售案


      案情简介:菏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,以发行VIP卡的形式,违规收取涉房款600余万元。


      处理结果: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该公司涉嫌以发行VIP卡方式变相收取预售款性质的费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68条、国务院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第39条、建设部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38条、《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》第46条的规定,对菏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退还购房户预付款,并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
     案件分析:相关法律明确规定,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,不得以认购、预定、排号、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、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。菏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,以发放VIP卡的方式掩人耳目,以达到其收取预定房款的目的,其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。


二、某项目文明施工不达标案


      案情简介:2020年3月17日,菏泽市住建局扬尘治理检查组在建筑扬尘治理检查中发现,某一建设项目没有严格落实建筑工地7个100 %、拆迁工地5个100 %等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要求,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,存在大面积裸露土地未覆盖,土方施工未湿法作业的违法行为。


      处理结果: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九条规定。施工单位存在大面积裸露土地未覆盖,土方施工未湿法作业的违法行为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 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予以处罚,责令当事人菏泽市阳光建筑有限公司进行整改,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(¥30000.00元)。


     案件分析:建设工地扬尘是大气污染的来源之一,抓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是住建部门的重要职责。尽管我市拆迁工地和新开工地大幅减少,在建工程大多进入主体施工和收尾阶段,产生扬尘比重有所降低,但我市住建部门不会放松,毫不手软,坚决打好扬尘治理攻坚战。菏泽市住建局已建成与县区互通的建设扬尘治理远程监控平台,对全市的建筑工地、拆迁工地、混凝土搅拌站基本实现了远程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。根据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有关规定,对不能做好“七个百分百”总要求的工程项目坚决采取行政处罚、停工整改等惩罚措施,行政处罚力度、媒体曝光频次要高于去年同期。同时,探索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挂牌动态管理制度,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建设、施工企业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“黑名单”,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约束其市场准入、招标投标、项目开工验收等行为。


菏泽市勘察协会   勘察设计协会    菏泽市勘察设计协会   http://www.hzkcsj.com/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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